首页 资讯 正文

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体育正文 285 0

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“稻香法庭”党建品牌(pǐnpái)—— 通了小路(xiǎolù),顺了“心路” 六月的田间(tiánjiān)地头,农作物竞相(jìngxiāng)生长。乡间两块菜地之间匍匐着一条窄长又清晰的小路,“看,这里以前可没路。” 再次回访时,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法官(fǎguān)徐芮珏不禁感慨起来,那块曾经因两家人争抢导致无法正常种植(zhòngzhí)的(de)菜地,如今已挂满鲜嫩的黄瓜。 事情得从南太湖新区法院“稻香法庭”的一次(yīcì)调解说起。 “当年分地时,老支书(lǎozhīshū)可是指着核桃树说这是我家界桩!”高某(gāomǒu)拿着泛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说。 “这块荒地一直是我(wǒ)在清理,那树是我亲手栽的(de),凭什么说地是你的!”牟老汉一双粗粝的手在桌上敲得当当响。 争执声中,徐芮珏意识到,这起看似简单的2平方米(píngfāngmǐ)“边角料”荒地(huāngdì)纠纷,实则牵动二十载邻里情,更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。 高某和牟老汉是同村村民,村头主(zhǔ)路一侧是村民住宅,另一侧(lìngyīcè)是田地。而高某和牟老汉相邻的两块菜地正好在主路边(biān)。过去二十年,高某的父亲和牟老汉各自在自家菜地上(shàng)种植。后来,村里主路修整,高某家菜地边多出了2平方米的狭长“边角料”荒地(huāngdì)。牟老汉跨过高某家菜地,将荒地清理干净,并种上一棵核桃树。 前两年,高某夫妇突然主张核桃树所在狭长地块使用权应归其所有。两家协商无果,高某夫妇诉至法院。因涉及土地纠纷,徐芮珏将(jiāng)第一次调解安排在村附近的“稻香法庭”,这才出现开头(kāitóu)那(nà)一幕。 然而,双方各执一词,却拿不出精准定位(dìngwèi)的界碑。 在农村,地与地的边界常以“某块石头、某棵树”做参考。时间长了,地貌(dìmào)变化,边界不清(bùqīng),易引发纠纷。 “遇上这种情况,法条(fǎtiáo)也‘使不上劲’。”徐芮珏深知,这类农村边界纠纷恰如(qiàrú)田埂间的野草,只靠法律规定,丈量不了人心的沟壑。若(ruò)简单判决,可能会引发更大矛盾。 徐芮珏当即决定借助“稻香法庭(fǎtíng)”与村党支部(dǎngzhībù)建立的(de)“支部联调”机制,联动村委会党员干部、有威望的老党员,先了解矛盾背后的原因。 原来,高某家(jiā)(jiā)住在牟老汉(lǎohàn)家后面,平常出行要经过牟老汉家的弄堂小路。这几年,牟老汉在小路边筑了个小花坛,高某一家出行稍有不便。一来二去,双方发生口角。高某夫妇气不过,这才诉争(sùzhēng)那块“边角料”。 “只讲菜地,不能一揽子化解双方积怨(jīyuàn)。”征得双方同意后,徐芮珏带着村党总支书记老沈、老党员调解员(tiáojiěyuán)王大爷走进菜地调解。 核桃树荫下,老沈掏出历史久远的分地(dì)底册为调解定调,王大爷请双方(shuāngfāng)看在过去多年的邻里情分上心平气和地谈一谈,徐芮珏立足法律规定与人情乡理,引导(yǐndǎo)双方换位思考。 “你们都是二十几年的老邻居,当年修路(xiūlù)时两家还一起(yìqǐ)让过地呢!”王大爷的话让高某夫妇陷入沉思。 徐芮珏趁热打铁:“法律规定,相邻权利人要(rényào)依照有利(yǒulì)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原则……” “里面的(de)地能让,但得走新路,不能经过我家田埂!”话音未落,牟老汉抄起扁担在菜地上(dìshàng)示意。 这个提议让调解(tiáojiě)峰回路转。 徐芮珏挽起裤腿,接过扁担,在双方(shuāngfāng)菜地(càidì)相邻处(chù)规划出一条“和谐通道”,既避开牟老汉家田埂,又方便高某家耕作。最终,双方约定,诉争地块归高某所有,高某愿意让出部分土地,在相邻处规划小路,牟老汉也主动提出(tíchū)由他修好小路,供大家使用。 当双方在新立的水泥界碑(jièbēi)旁按下红手印时,这对老(lǎo)邻居多年的隔阂在此刻烟消云散。 菜地有了“新路”,弄堂小路也(yě)焕然一新。高某主动(zhǔdòng)将家里的花盆送给了牟老汉。 花坛(huātán)拆除了,两条路都通了,邻居的“心路”也顺了。 近年来,南太湖新区法院依托“稻香法庭”与各村社构建的“支部(zhībù)联调”工作机制,通过“党员+乡贤”,系统整合老(lǎo)党员、老干部等在基层治理中(zhōng)的威望优势与实践智慧,建立起常态化联络与联调模式。 与此同时,法院内部也制定以支部“堡垒指数(zhǐshù)”和党员“先锋指数”为核心的党建“双指数”考核机制,激励党员干警多(duō)办案、办难案。 夕阳西下,徐芮珏望向田地深处,在这片希望的(de)田野,“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”不是(búshì)抽象的话语,而是可触摸的同心圆、能丈量的公平尺、带着(zhe)炽热初心的司法温度。 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4版 见习编辑:杨鸿 |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(diànziyóuxiāng):fyxw@rmfyb.cn
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